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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26年年会在我校成功举办

发布日期:2026-05-25    作者:     来源:     点击:

5月23日,黑龙江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26年年会暨“以生态环境法典开启黑龙江省生态文明法治建设新篇章”学术研讨会在东北林业大学奥林楼101报告厅举行。本次会议由黑龙江省法学会指导,黑龙江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主办,东北林业大学文法学院、黑龙江省生态法治学术交流基地承办。来自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辽宁大学、甘肃政法大学、黑龙江大学及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等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实务工作者及会员代表近70余人参加会议。

开幕式由东北林业大学文法学院院长朱文玉教授主持。东北林业大学党委副书记翟雪峰在致辞中指出,生态环境法典的编纂是新时代法治建设的重要标志性成果,学校将立足生态特色优势,为法典在龙江的学习、宣传与适用贡献东林智慧。研究会会长王宏巍教授作年度工作报告,总结过去一年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在学术研究、咨政建言、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成效,并部署了新一年度聚焦生态环境法典适用的地方实践重点任务。黑龙江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党组成员冷秀艳充分肯定研究会工作,希望其以法典宣介为契机,持续发挥法治智库作用,推动龙江生态环境法治走深走实。

会议还举行了“东北林业大学生态环境法典宣讲团”成立仪式,东北林业大学党委副书记翟雪峰为宣讲团成员颁发聘书。宣讲团由文法学院骨干教师及优秀研究生组成,将面向校内外、社会各界系统宣讲法典的立法精神与核心制度。

学术研讨环节,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原副会长、上海政法学院特聘教授、武汉大学王树义教授作了题为《生态环境法典若干问题解读》的主旨报告,系统梳理了法典编纂的背景、亮点创新、争议及重点关注等方面的内容,为与会者提供了权威指引。在主题发言阶段,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吴立英介绍了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龙江实践;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法官助理王子木分享了法院在生态环境修复责任方面的司法探索;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生态文明研究所研究实习员高为探讨了“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法治保障;齐齐哈尔大学讲师于惠冰分析了法典化背景下生态修复的法律责任重构;辽宁大学博士研究生尹详瑞剖析了国家公园资产管理的实践困境与法律回应;东北林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李朝阳提出了生物多样性保护公众参与的法治范式重构。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罗吉、黑龙江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龚春刚主任律师对发言进行了深入点评,认为本次学术研讨会既有理论高度,又紧扣龙江生态法治实践需求。

嘉宾点评环节后,大会对参加本次研讨会的优秀征文进行了表彰。东北林业大学文法学院党委书记侯彦杰在闭幕式总结中表示,本次年会主题鲜明、成果丰硕,既深化了对生态环境法典的理解,也为龙江生态文明法治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学术支撑与实践参考。学院将持续依托研究会和学术基地平台,深耕环境资源法治研究,助力龙江生态文明法治建设开启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