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8日下午,文法学院邀请中国自然资源学会资源法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英国邓迪大学哲学博士、博士后,重庆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胡德胜教授来我院进行“法学是开放性的学科体系”为题的学术讲座。该讲座在文法学院模拟法庭进行,由学院邹丽梅老师主持,文法学院环境法教研室老师和学生150余人参加了此次讲座。
讲座伊始,邹丽梅老师向大家隆重地介绍了胡德胜教授,并对胡德胜教授莅临我院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
在主讲环节,胡教授主要围绕“科学和法学”、“正义之惑”、“方法和方法论”、“法治:方法论的历史视角”、“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等五个部分展开讨论。首先,胡教授带领同学们认识“科学”、“科学精神”和“科学理性”的深刻含义。用《史记》中“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一句来抛砖引玉,引出“法学为什么是开放性的学科体系”的命题。其次,胡教授引出“正义是让每个人获得他应该得到的利益这种坚定而恒久的理想和追求”的正义概念。并且胡教授针对正义概念中的“人”、“利益”、“应该”、“让”等概念,对应法律关系主体、客体等要素一一向同学们进行了阐释。再次,胡教授对“何为方法及方法论”进行了深刻阐释,并立足于“理论来源于实践,服务于实践,理论——实践——理论是一个不断循环往复、螺旋上升的过程”的唯物主义观,运用历史分析法,结合生动形象的实例,阐释了正义概念中“人”、“利”、“应该”、“让”四要素的历史性、动态性和互动性。最终,完整地论证了“法学是开放性的学科”的命题。
讲座中,胡教授采取了举例说明和提问回答的方式,积极与同学们互动,营造了轻松活跃的学术氛围。这不仅给予同学们知识上的点拨,激发同学们思考问题的意识,也给予同学们人生和学术态度上的指导。
讲座最后,胡教授以“任何科学都应该是开放性的思想体系、正义应该是考虑关键因素的内涵和外延,具有历史性和动态性、法学本身应该是一门跨学科的科学,更需要开放、问题意识是法学发展和前进的动力、科学的方法论是解决所有问题的阳光大道”为结语结束了此次讲座。
邹丽梅老师对本次讲座进行了总结。她再次感谢胡教授带来此次精彩的讲座。她表示,胡教授的讲座内容丰富、深入浅出,将不同学科知识理论融入到讲座中,激发了同学们对“法学是开放性的学科体系”命题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