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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林业大学法律援助工作站入驻黑龙江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并开展志愿服务实践活动

发布日期:2024-11-22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的意见》,积极响应高校师生积极投身法律援助志愿服务事业,推动法律援助志愿服务与法学教育双融双促,11月21日,东北林业大学法律援助工作站入驻黑龙江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与本省高校法律援助单位共同组建了黑龙江省法律援助高校联盟,并参与了黑龙江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组织的高校法律援助“六个一”系列活动,即:开展一次法治宣传教育、参与一次法律援助、接待一次来访群众、解答一次法律咨询、代拟一次法律文书、撰写一份实践体会。东北林业大学法律援助工作站负责人郭娜娜老师,带领工作站志愿者代表陈丽敏同学参加了此次活动。

在黑龙江省法律援助高校联盟实践基地揭牌暨志愿者入驻黑龙江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统一行动启动仪式上,各高校负责教师和志愿者们聆听学习了黑龙江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负责人、入驻高校法律援助工作负责人代表以及入驻高校学生志愿者代表的发言。东北林业大学法律援助工作站作为黑龙江省法律援助高校联盟成员之一,将在黑龙江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指导与组织下,与联盟成员高校的法律援助工作站一道,在实践基地共同开展好“六个一”活动,肩负起推动高校法律援助事业发展的重任。

随后,东北林业大学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老师和志愿者一同参观了黑龙江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学习了解了黑龙江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法律援助工作方面的实际运作流程、具体工作内容和数字化统计系统。通过参观,增强了工作站师生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直观认识,为东北林业大学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提供了方法借鉴,也为工作站更好地为全校师生以及其他援助对象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最后,为了更好地开展“六个一”活动,向公众提供优质高校法律援助服务,发挥好高校法律援助工作站功能,东北林业大学法律援助工作站负责人及志愿者代表,参加了黑龙江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组织的法律援助实务专题培训。在培训会上,培训律师刘状从法律援助工作的概念、接待当事人的注意事项、应具备的法律知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并结合实际案例进行了深入分析。会后,郭娜娜老师、志愿者陈丽敏与刘壮律师针对法学专业学生在参与法律援助志愿服务中完成理论学习与实务结合的优势进行了交流探讨。在这次活动开展的过程中,东北林业大学法律援助工作站与其他高校法律援助工作站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和学习,共同探讨了高校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有效运行方式和经验。

此次东北林业大学法律援助工作站入驻黑龙江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与黑龙江省法律援助高校联盟成员共同开展活动,是东北林业大学文法学院在法治教育和公共法律服务方面迈出的重要一步。未来,东北林业大学法律援助工作站将持续利用其独特优势,积极投身于公共法律服务事业,为构建和谐社会与推动法治进程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