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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暨“生态环境法典背景下黑龙江省环境法治问题研究”研讨会在东北林业大学成功举办

发布日期:2024-11-15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升黑龙江省生态环境法治的理论研究水平和实践能力,促进黑龙江省环境法学学科建设和学术交流,2024年11月9日,“黑龙江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暨‘生态环境法典背景下黑龙江省环境法治问题研究’研讨会”在东北林业大学召开。来自全省各地的法学专家学者和法律实务部门工作人员共70余人参加研讨会。本次会议由黑龙江省法学会指导,黑龙江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主办,东北林业大学文法学院、黑龙江省生态法治学术交流基地承办。

开幕式由东北林业大学文法学院院长朱文玉教授主持。东北林业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于海鹏教授在致辞中介绍了东北林业大学的学科发展特色,文法学院法学专业的发展情况,在生态法治建言献策方面成绩斐然。希望东北林业大学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引领下,践行学者使命的本色,为绿色龙江建设提供新思路、作出新贡献。黑龙江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东北林业大学赵英杰教授作欢迎致辞。黑龙江省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冷秀艳对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第三届理事会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对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新一届理事会未来的发展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寄予了崭新的期待。

第二单元会员代表大会由东北林业大学文法学院范俊荣副教授主持。经大会选举产生了黑龙江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新任黑龙江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王宏巍教授在就职发言中表示,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在未来的工作中,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积极落实省法学会各项工作,铸牢环境资源法学研究基础,积极服务环境法治实践工作。

第三单元“生态环境法典背景下黑龙江省环境法治问题研究”研讨会由黑龙江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王宏巍教授主持。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生态文明研究所陈秀萍教授在主旨发言中,针对我省秸秆禁烧政策提出建设性意见。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孙磊副教授在主旨发言中,提出我国河长制的改革发展趋向。黑龙江鼎铎律师事务所龚春刚主任在主旨发言中,针对编撰生态环境法典背景下完善环境污染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可执行性加以论证。东北林业大学文法学院荆珍副教授在主旨发言中,总结我国林业碳票法律规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可行性建议。

第四单元“生态环境法典背景下黑龙江省环境法治问题研究”主题征文颁奖仪式由东北林业大学文法学院讲师张昕主持。黑龙江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王蕴波等人分别为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

闭幕式上,东北林业大学文法学院党委书记侯彦杰教授在总结讲话中指出此次会议成功召开,必将有力促进我省环境资源法学理论研究和实践发展,东北林业大学文法学院将全力支持省法学会的工作,为建设法治龙江贡献力量。

黑龙江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暨“生态环境法典背景下黑龙江省环境法治问题研究”研讨会的成功举办,进一步促进了环境法理论学者与实务专家的交流对话,推动了环境法的理论创新与实践发展。在生态环境法典编撰的时代背景下,因地制宜地解答绿色龙江法治建设之问。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将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汇聚龙江法治力量,开创学术研究新气象,为助力龙江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