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9日至10月20日,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24年年会暨2024年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在湘潭大学隆重举行。来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法学会等相关领导同志,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界专家学者,法院、检察院、生态环境部门的实务工作者以及来自全国各地高校环境法学专业的研究生共四百余人参会。
我院王宏巍教授、孙巍副教授、范俊荣副教授、荆珍副教授、王雪梅副教授和在读硕士研究生等十余名师生受邀参加了此次学术年会。
本次年会主题为“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的理论与实践”,共设六个分议题,与会专家学者分别围绕生态环境法典的编纂理论与实践等方面展开讨论。
王宏巍教授以“生态环境法典编撰中的生态环境修复责任性质界定及实现机制”为题做专题报告,她针对生态环境修复责任存在的法律属性争议以及法典中的规范监管问题进行了探讨,强调环境修复责任应当在法典中加以系统规定,提出以行政命令为导向,由行政机关主导实施与监管的行政实现机制,为生态环境修复责任制度的完善提供理论支撑。
范俊荣副教授以“绿色低碳发展编的生态理性意涵”为题做专题报告,主要从绿色发展编的可持续发展价值取向、生态理性经济人的人性标准出发,分析了社会规范以及生态理性功能,最后提出如何展开制度设计,使经济理性与生态理性在制度约束下产生同一关系,促进生态理性的塑造。
荆珍副教授就“生态环境法典中的林业碳票法律规制研究”为做专题报告,从实践分析和现实问题出发,在生态环境法典中明确林业碳汇碳减排量的用益物权属性,确立系统、完备的林业碳票制度规范体系,逐步搭建全国范围内的林业碳汇市场交易平台,有序增加林业碳票市场交易主体并保障权利行使,形成多元主体合作的林业碳票市场监督框架。
王雅琳同学代表王雪梅副教授以“环境健康权的证成与入典路径”为题进行报告,主张应当明确环境健康权在环境法典体系中的定位,可以采纳适度集中的立法模式,在总则部分以环境权及其解释的形式明确环境健康权,并在此指引下主张在“污染控制编”确立环境污染健康管理制度专章。
大会颁发了中国法学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24年“东方毅年会优秀奖”。荆珍副教授与硕士研究生张鑫共同撰写的论文《生态环境法典中的林业碳票法律规制研究》荣获优秀年会论文优秀奖。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生态环境法典的编纂巩固了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成果,为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和子孙后代的宜居空间提供最可靠,最坚实的法律保障,也为全球生态环境治理提出宝贵的贡献与中国经验。
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年会作为环境法学科领域内一年一度的学术盛会,为广大学者提供了宝贵的学术交流平台。通过参与此次年会,学科师生深刻感受到了环境资源法学研究的前沿动态和未来发展趋势,不仅极大地拓展了学院环境法学科研究生的学术视野,同时提升了文法学院环境法学科的学术影响力。学院将继续支持和鼓励师生参与此类学术活动,促进学科的持续发展和学术水平的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