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文法学院在306会议室召开第二届三次全体教职工大会暨工会会员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文法学院绩效工资分配实施细则(试行)》,全院教职工出席会议,会议由文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王晓光主持。
大会召开前,三下三上,分组研讨,在充分征求全院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六易其稿,对《细则》进行了20余处修改。
会上,文法学院院长李景义作了动员讲话,再次对学校绩效工资改革政策和制定《细则》的指导思想、设计思路及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释说明。
文法学院副院长于景辉作了关于《细则》的起草情况说明,就起草背景、起草过程、意见征求和采纳情况做了详细说明。文法学院工会主席崔冬宣读了《文法学院第二届三次全体教职工大会暨工会会员大会关于〈文法学院绩效工资分配实施细则(试行)〉的决议(草案)》。
经大会表决,高票通过了该决议。文法学院副院长朱文玉宣读了表决结果。
决议认为,此次审议通过的《文法学院绩效工资分配实施细则(试行)》是以《东北林业大学岗位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等文件为依据,经过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审慎研究,并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形成的。《细则》遵循了多劳多得、优劳优酬、注重效率、兼顾公平的原则,体现了任务导向、注重绩效提质的理念,符合学院特点,可以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学院综合实力、办学质量、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
最后,文法学院党委书记李玉荣做了总结,她首先对全院教职工关心学院事业发展、顾全大局的态度表示肯定。她说,本次全体教职工大会通过的决议,是贯彻落实学校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学院始终把全院教职工利益放在第一位,《细则》既是教职工基本权益的保障,也是激励全院教职工积极进取的推进器,希望全院教职工以此为契机,继续传承文法的人文情怀,自我加压,紧跟学校改革的步伐,教师与管理人员齐心协力,秉承“厚德人本、求是致公”的院训,把“五好”(即情感融洽好、力量汇聚好、人才培养好、学院建设好、学校发展好)作为行动遵循,积极为学校“双一流”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