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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日,学校师生开展宪法晨读活动

发布日期:2020-12-07    作者:李顺     来源:     点击:

2020年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在法规办指导下,学工部和文法学院面向全校联合承办了宪法晨读活动,全校十七个学院的学生代表在动保楼331参加本次活动。

9时,宪法晨读活动在雄壮的国歌声中正式拉开帷幕,参会师生全体起立,奏唱国歌。随后进行的是宪法晨读环节,由部领导领读宪法部分条款,东北林业大学分会场的师生们通过收看普法网直播,同步跟读。铿锵的朗读声中,同学们切实感受到了宪法的尊严与生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同学们深入了解宪法条款的具体内容,用感情朗诵,用心去感受宪法背后的温度。

宪法朗诵完毕,由北京主会场领着师生们唱响《宪法伴我们成长》歌曲,宣布第五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全国总决赛获奖名单,部分优秀学生进行现场展演。

9时45分,教育部领导讲话,结合2020年抗击新冠肺炎与脱贫攻坚战的伟大实践,对同学们提出了4点殷切希望。第一,要坚持正确方向,听党话,跟党走。将爱党、爱国与爱社会主义统一起来,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发光发热;第二,要加强品德修养,提升思想境界。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用科学的知识武装头脑;第三,要增强法治思维,提升法治素养。弘扬宪法精神,助力法治中国建设;第四,要融入日常生活,增强实践本领。宪法离我们并不遥远,科学正确地学法、知法、用法对我们非常重要。

最高检常务副检察长为大家带来了一堂治课。他结合全国各地检察机关的具体实践,提出了“四要四不要”,希望同学们在日常生活中,要敬畏法律,不要做无畏的莽夫;要学习法律,不要做无知的法盲;要遵法守法,不要做冲动的魔头;要依法用法,不要做沉默的羔羊。

10时30分,宪法晨读活动圆满顺利结束,同学们深入学习了法律知识,提升了思想境界,加强了道德修养,收获良多。2019级广告学一班李佳佳表示:“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通过这次学习,我进一步了解了宪法,提高了关心国家大事的意识。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是现代社会对每个公民的要求,只有公民具备相应的法律素质,才能真正遵守法纪。我们作为21世纪的大学生,更要知法懂法,积极培养自己的法治思维,明白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要严格守法,法律是维护我们合法权益最有力的武器。要合理用法,无论我们身在何处,我们都要时刻记得我们手里有一把最有力的武器可以时刻保护我们的周全,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肩负起时代的责任。”2019级广告学二班的隋欣怡表示:“12月4日,我参加了宪法晨读会。这次晨读会,通过朗读宪法,演讲等方式,向我们宣传了宪法,也让我更加深刻地了解了宪法的意义。通过这次晨读会,我学到了很多,也想了很多。宪法是什么,她是我们国家的根本法,是维护我们安定生活的根本保证。同时,我们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也要用实际行动维护宪法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