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下发的《东北林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东林校教[2013]23号)文件要求,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学生的特长,做好文法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一、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应为单数)
组 长:院长
成 员:教学副院长、学生工作副院长、专业负责人、团委书记
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文法学院教学秘书室,负责其日常工作。
二、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监督小组(3人)
组 长:书记
成 员:纪检委员、学生代表
三、学生的转出与转入
文法学院本科生转出学院各专业按《东北林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执行,本科生转入文法学院各专业考核办法见附件1。
文法学院
2016年5月5日